【宁德苗木】6月27日消息:近日,宁德市出台《关于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作出部署:一是提高认识,加强对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。要求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由政府主导,相关部门参与的湿地保护协调机制;二是明确目标,提高全市湿地生态保护水平。到2020年,全市湿地面积不低于249万亩(不包括水稻田),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%以上;全市5条主要流域ⅲ类水质达标率90%以上,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8%以上,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ⅱ类水质标准的面积比例达到77%以上,全市沿海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6%,水鸟种类不低于80种,全市湿地的重要、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减少。三是完善机制,切实做好湿地保护修复工作。从统筹规划,建立湿地保护管理体系;落实责任,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;科学修复,提升湿地生态功能等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要求。四是强化保障,为湿地保护修复提供有力支撑。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、建立健全湿地保护成效奖惩机制、加强科技支撑、加强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提出具体的保障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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